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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我在学术上的一些思考,在后面的日子里我将陆续将他们放到这里。有些文章是半成品,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能有机会把它们补充完整吧。虽然以后再也没有机会从事学术上的研究,但是我永远也不能忘记在思想闪光的那一刹那的神奇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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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ed from 26 Oct. 2014 to 26 Dec. 2016

《埃弗拉与社会科学的方法论:个案、统计和其他》

单就内容来看,《原因》这本书提供了解释战争的一个新视角,即战争“攻防理论”。本书的立论主要还是建立在理性主义之上的,即国家采取战争政策的行为与否,主要与卷入战争的成本和收益有关。当然,作为一个政治科学家,他的视角实际上比经济学解释战争的行为更加广博。

可能和其他同仁不同的是,我最关注的是《原因》这本书及埃弗拉的方法论运用问题。《原因》 所采用的叙事及论证方法,我想是每个本专业的读者都应该去细细体会的。

本书采用的方法主要是case study,通过理论的假设推导出理论的预测,再利用“强检验”的方式对预测进行验证。这实际上是埃弗拉一直提倡的方法:通过“个案强检验”验证假设(可参阅埃弗拉编写的 Guide to Methods for Students of Political Science)。实际上,埃弗拉在他的另一篇相当规范的文章——《1914年,合作为何失败?》(收录于奥耶编写的Cooperation under Anarchy 一书)中,也使用了强检验的方式进行案例研究。

埃弗拉认为,案例研究能够实现对理论假设的“强检验”。埃弗拉对国际关系教学中越来越多的大样本研究(Large-n Methods)很不满,虽然他承认大样本统计学研究也是国际关系研究中的重要方法,但是显而易见,从埃弗拉所有的著作中所使用的研究方法来看,统计学方法和个案方法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显然,埃弗拉在方法论问题上并不孤单。2013年,米尔斯海默和沃尔特在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联合发表了题为Leaving Theory Behind: Why Simplistic Hypothesis Testing is Bad for International Relations?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米尔斯海默和沃尔特批评了美国国际关系研究中简单的统计学检验对国际关系这一们学科的危害。他们认为大样本统计学研究只是在方法上让国际关系变得越来越晦涩,却在学科知识增长上贡献不大。国际关系学科史上关于方法论的论战似乎到了今天仍然没有停止。

关于案例研究过程中的案例选择,即使是专注于做个案的学者也分为两派:一派认为个案的选择应遵循“盲选”原则,即随机案例在理论验证方面更具说服力;另一派认为,个案的选择应精挑细选,只有精挑细选的案例才能反映出理论中的所有变量,达到控制变量的目的。Yin 认为,案例研究不仅可以适用于理论初期的探索阶段,描述阶段,同样也适用于理论的解释。也就是说,案例研究的支持者大都认为,个案方法能够发现理论,他们认为通过案例之间的“相异”和“极值”能够最大程度上实现控制变量的目的。

但实际上,案例研究在实证主义研究方法中,是一种相对比较主观的定性研究,作为实证案例的解释存在较大主观解释的可能性。并且在本质上说,案例研究用作研究的目的,既可以是一种归纳逻辑,又可以是一种演绎逻辑。当案例研究被当成归纳逻辑来使用时,就不可避免的会产生所谓的“休谟问题”,即归纳法的先天逻辑缺陷。所以,这时的案例研究很有可能在归纳的逻辑上出现先天的缺陷。这对于一个研究方法来说是致命的。

因此,案例研究有它适用的范围,如果社会科学研究中无论研究对象的性质以及研究问题的性质如何,都采用案例研究的话,学科的知识将不可能得到增长,研究的过程和结论也将会是非常可疑的。案例研究一般有以下几个作用:

一、理论假设的检验

波普尔认为,理论只能证伪,而不可能得到证实。当理论被某一个“黑天鹅”证伪时,理论就必须被推翻或者修正。库恩指的“科学的革命”也是这个意思。按照波普尔的证伪理论,社会科学理论(也许还包括自然科学)的突破就必须不断对理论进行证伪。理论工作者的工作就是发现理论中的“黑天鹅”。 事实上,案例研究是做适合进行理论检验的研究方法。当对一个理论进行检验,或者复证研究时,这时候的案例需要遵循“精挑细选”的原则。最大程度上对现有的理论模型进行“证伪”。当一个理论模型无法在“黑天鹅”案例的证伪中存活,那么现有的理论模型就应该进行必要的修正,使之更加能够解释现实。库恩认为,当一个解释再也无法满足现实时就必然会出现“科学的革命”,此时,新的理论范式会替代旧的理论范式,人类的知识也能得到进步。波普尔也认为,人类的知识源于对原有知识的批判,对理论进行不断的“证伪”,能够促进人类知识的增长。案例研究在社会科学中扮演“黑天鹅”的角色,其意义可想而知。

二、因果关系的演绎和过程的追踪

社会科学不同于自然科学,它不能够实现对变量进行完全的还原,也不能够实现对变量的完全控制和检验,因此社会科学不能完全实现严格的因果关系检验,只能够做到埃弗拉所谓的“强检验”。在相关性得到确立之后,一个完整的社会科学研究还需要进一步地去验证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即有高度的相关性,又有因果联系,自变量和因变量才能在第一轮的检验(或“证伪”)中生存。因此,案例研究能够实现类似于物理学、化学条件下对因果关系链的再现,通过对理论逻辑的演绎,如果案例能够被演绎,那么因果关系的可靠性就将会在一定程度上被接受。过程追踪也是理论模型在“实验室环境下”重现的一种方式,通过对理论模型因果关系的

案例对于因果关系的演绎以及过程的追踪,适用于案例选择的“随机盲选”原则。 大样本统计学方法也是社会科学中的一个重要研究方法。大样本统计学方法的哲学基础实际上是建立在经验主义之上的,即通过大量的经验性观察得到事物的一般规律。从某种意义上说,大样本统计学方法就是一种多案例的方法,通过获得尽可能多的案例,试图通过发现案例之间的一般规律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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